標準品和對照品的區(qū)別是什么?為了幫助大家了解,維克奇為大家整理如下:
1、標準品
化學計量標準品、冶金標準品和藥檢標準品。
在國際上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英文名稱均為“Reference Materials”,由ISO/REMCO組織負責這一工作。中國的計量系統(tǒng)將“Reference Materials”稱為“標準物質”,多指用于生物檢定、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,多以效價單位(U)表示。在藥品檢驗中,它是確定藥品真?zhèn)蝺?yōu)劣的對照,是控制藥品質量必不可少的工具。
2、對照品
和標準品一樣是指國家藥品標準中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、雜質和有關物質檢查等標準物質,它是國家藥品標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。
兩者相同點:
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。
兩者不同點:
標準品
用于生物檢定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,其特性量值一般按效價單位(或μg)計。
對照品
指采用理化方法進行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。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純度(%)計。
關于對照品與標準品混用問題
將對照品或標準品用于不是其標定方法的含量測定,是藥品檢驗中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但未引起重視的重大問題。盡管同一批對照品不同標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關性,但并不完全相同,有時差別會很大。如,英國Glaxo公司提供的頭孢呋肟酯對照品,HPLC標定為96.9%,供含量測定用;UV為98.8%,供溶出度測定。雖然,中國藥典凡例明確規(guī)定衛(wèi)生部所發(fā)對照品僅用于正文中所規(guī)定的分析方法,由于:
(1)衛(wèi)生部提供的對照品使用說明書不夠詳盡,大多無對照品質量要求及標定方法;
(2)對對照品或標準品的正確使用缺乏認識;
(3)日常科研中極難找到相應的對照品;
(4)中國藥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對照品混用的問題,如常將含量測定用的標準品或對照品用于溶出度檢查,而含量測定方法與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,故極易引起混用。